答復|蝦餃產品執行標準咨詢
時間:2025-01-03 13:30 來源: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咨詢內容


尊敬的領導您好!蝦餃產品的配料為蝦仁(50%)、淀粉、XX等,此類產品可以執行GB 19295-2021,分類到速凍調理制品嗎?因GB 19295-2021不適用于速凍動物性水產制品,產品如何定位?產品分類是按動物性水產制品還是速凍面米制品、速凍調制食品?
回復內容
您好!感謝您對市場監管工作的關注和支持,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經查,GB19295-2021中“速凍調制食品”的定義為:以谷物、豆類、薯類、畜禽肉、蛋類、生乳、水產品、果蔬、食用菌等一種或多種為原料或同時配以餡料、輔料經調制加工成型等而速凍而成的食品,該標準適用于速凍面米和速凍調制食品,不適用于速凍動物性水產制品。參考SB/T10379-2012速凍調制食品標準,其“速凍調制食品”定義為以谷物或豆類或薯類及其制品、畜禽肉及其制品、水產品及其制品、植物蛋白及其制品、果蔬及其制品、蛋及其蛋制品、食用菌及其制品等為主要原料,配以輔料(含食品添加劑),經調味制作加工,采用速凍工藝,在低溫狀態下貯存、運輸和銷售的預包裝食品。請你司根據企業產品配方、生產工藝及技術要求并按照標準中的定義,做出綜合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