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布肉類產品違法行為典型案例
時間:2024-11-07 08:58 來源:南京市場監管微信號
南京市市場監管局堅決貫徹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的要求,認真落實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行動,深入開展嚴厲打擊肉類產品違法犯罪專項整治,守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現公布4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某食品生產企業使用
回收牛肉作為原料生產食品案
2024年5月17日,六合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某食品生產企業進行檢查時,發現當事人涉嫌回收關聯企業報損牛肉塊作為原料生產牛肉醬。2024年6月3日,六合區局對當事人予以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和第五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未及時清理超過保質期食品的行為。2024年8月7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一百三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警告和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
某肉制品加工小作坊生產銷售
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農家土豬咸肉
和農家土豬咸肉(黑豬手工香腸)案
2024年6月18日,溧水區市場監管局收到《檢驗報告》,報告顯示2024年5月19日對某經營部(食品加工小作坊)抽樣檢測的農家土豬咸肉和農家土豬咸肉(黑豬手工香腸),過氧化值(以脂肪計)項目不符合GB 2730-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腌臘肉制品》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2024年6月21日,溧水區局對當事人予以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江蘇省食品安全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依據《江蘇省食品安全條例》第七十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給予沒收違法所得、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
某公司委托生產標簽
不符合規定的食品、未經備案
經營預包裝食品(肉制品)案
棲霞區市場監管局接到案件線索,轄區某公司銷售肉制品產品未標注營養成分表及生產許可證編號。2024年8月5日,棲霞區局對當事人給予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委托某食品生產企業生產肉制品產品,當事人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也未進行預包裝食品銷售備案,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條和《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第五條的規定,構成生產經營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食品、未經備案經營預包裝食品的行為。2024年8月30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和《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罰款15000元。
案例四
某超市銷售
超過保質期的肉類產品案
2024年1月11日,雨花臺區市場監管局接到投訴舉報,在當事人處購買的“玉米熱狗腸”超過保質期。2024年1月17日,雨花臺區局對當事人予以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
歡迎廣大群眾共同監督
若您發現相關違法線索
請及時撥打1231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擬 稿:方 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