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實施學校食堂承包經營企業食品安全信用風險分類分級監督管理
為科學精準防控校園食品安全風險,近日,省市場監管局出臺《湖北省學校食堂承包經營企業食品安全信用風險分類分級監督管理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通過強化信用監管措施,補齊制度漏洞短板,規制學校食堂承包經營亂象。
《辦法》依托“鄂食安”智慧監管平臺,對學校食堂承包經營企業進行科學量化分級。市場監管等部門依托“鄂食安”平臺自動歸集分析學校食堂承包經營企業行政許可、監督檢查、監督抽檢、稽查辦案、投訴舉報處理結果、聯合獎懲、信用修復等多維度數據資源,初步確定分值,線下結合聯合獎懲情況進行動態調整,最終確定綠色、黃色、橙色、紅色四個風險等級,并實行四色碼預警管理。
各級市場監管等部門根據學校食堂承包經營企業風險等級和等級變化信息,綜合考慮食品季節性風險、監管資源和監管水平等因素,制定本轄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的計劃,合理確定監督檢查頻次、內容、方式以及其他監管措施,綜合運用日常監督檢查、飛行檢查、體系檢查和隨機抽查等方式,實現監管資源的科學配置和有效利用。對較高風險的監管優先于較低風險,原則上每學期對綠色或黃色等級的主體監督檢查不少于1次,對橙色或出現過橙色的不少于2次,紅色或出現過紅色的不少于3次。
《辦法》要求各級監管部門依托“鄂食安”平臺建立學校食堂承包經營企業和所承包學校食堂信用高風險紅色預警管理機制,對直接確定為紅色等級、一年內連續出現2次抽檢不合格、許可申請作假、一年內累計3次及以上出現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關鍵環節控制上出現嚴重風險等問題的主體,在“鄂食安”平臺的“企業端”和“監管端”發出彈窗提示高風險紅色預警,并原則由市(州)級監管部門或者指定機構在10個工作日內組織開展飛行檢查。對出現高風險紅色預警未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市場管理部門會同教育部門對學校食堂承包(委托)經營企業和學校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進行責任約談,并載入其信用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