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難,難在哪?”2017年5月,從事民事審判工作15年的鄭州法官閆明轉崗執行一線,在履新
一年多來,這名“門外漢”法官犧牲周末假期時間,加班加點悉心研究出了細致入微的“四三二一一”執行寶典,成為執行戰線上的
一名“大行家”。
“執行難”問題一直飽受詬病,甚至被諷刺為“法律白條”。2016年全國“兩會”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承諾“要用兩到三
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此后,中國各地持續掀起了轟轟烈烈的“執行風暴”。

2017年5月,在全國執行大會戰的攻堅階段,已從事民事審判15年的閆明受命擔任鄭州中院執行一庭負責人。到崗后,閆明快速適
應新崗位、新職務、新任務的要求,為最大可能減少執行不能、杜絕法院自身原因產生的執行不力,研究并形成了“緊盯四類案件、
每日反饋三查、嚴格兩個規范、第一時間結案”的“四三二一”執行工作方法。
“執行難,難在哪?通過對長期以來執行工作的分析和總結,執行難從本質上來講可分為執行不能和執行不力。外在表現則是申
請人口中的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執行干警發牢騷時的被執行人難找、執行財產難尋、協助執行難求、應執行財產難動、特殊主
體難碰等。”日前,閆明向記者介紹了他的執行“四三二一”。
“‘四’則緊盯四類案件。”閆明說,要抓主要矛盾,要抓矛盾的主要方面。那么對于基本解決執行難來說更要如此,因為涉民
生案件、批量案件、小標的案件、大標的案件就是執行案件中的主要矛盾。
“特別是民生問題,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安居樂業,關系道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指數,更關系社會的穩定大局。”閆明舉例說,如近年來全國各地屢見不鮮的涉開發商逾期辦理不動產證執行案件,此類案件看似只是個辦證時間早晚問題,但如果按部就班進行執行,往往會影響到業主的子女入學、抵押融資等衍生權利行使。
對此,閆明介紹,為保護勝訴業主合法權利,鄭州中院為此類案件專門開辟了執行“綠色通道”,積極協調不動產管理部門,將
執行期限壓縮至十日內執結,起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此外,批量案件雖不如民生案件涉及面廣,但涉及當事人動輒數百甚至更多,一個批量案件的成功化解,能夠最大效益的產生
正能量引領,在更大范圍內擴大執行威懾力;小標的案件雖看似不起眼,但此類案件數量極大,往往牽涉社會普通民眾,影響面廣;
大標的案件涉及金額大,此類案件的解決對于促進資源配置效率、淘汰落后產能、促進國民經濟健康發展關系重大。”閆明認為,對
執行案件依據性質及其特征進行區分,對不同類型的案件采取不同工作方法,就是抓住了執行攻堅戰中的主要矛盾。那么解決好以上
四類案件的執行難問題,就是抓住了矛盾的主要方面,對于提升實際執結率、執行完畢率、執行到位率意義重大。
“三”即每日反饋三查:每天查看系統流程預警,每天查看網絡查控反饋,每天查看指揮平臺終本統查反饋。閆明稱,三查此舉
就是為保證辦案節點不超期、對查詢到的財產及時啟動控制措施、對終本庫中定期統查的終本案件財產線索及時處理。
“網絡查控反饋是執行法官的‘千里眼’和‘順風耳’,也是被執行人頭上的‘緊箍咒’,對于網絡查控反饋的被執行人財產線
索,法院要當日反饋當日查控,不給被執行人任何轉移或藏匿的機會。”
此外,“終本”即被執行人暫無財產可供執行而終結本次執行,是最高法院針對暫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的退出制度。閆明介紹說,“終本”并不意味著被執行人免除了履行義務,當發現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時,依然要對其恢復執行。但群眾往往不理解,認為其生效判決尚未執行到位,法院就不執行了,對執行工作不滿意。因此,用好指揮平臺終本統查反饋,時刻監控暫無財產可供執行的被執行人財產狀況,及時發現被執行人財產并恢復執行,對于化解執行不能、爭取人民群眾對執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及消除人民群眾認識上的執行難有積極意義。現如今,“三查”手段作為執行工作中的重要工具,已列入到鄭州法院每位執行法官的必用“早點”。
“二”即嚴格兩個規范:規范錄入、規范結案。此舉主要是保證立案階段對生效裁判、當事人各種信息的錄入,以及辦理案件過
程中執行措施日志的錄入,保證結案方式、結案信息、結案標的錄入準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規定,執行辦案重要工作節點要對社會公開,以公開促公正,以公開促規范,以公開促提升。”閆明認
為,規范錄入是執行公開的基礎工作,規范錄入案件進展和執行法官聯系方式等信息,申請人可足不出戶即在網上查看自己的案件進
展程度,只有規范結案、嚴格程序審查,才能對杜絕執行不力、減少執行不能、保障申請人權益、化解執行難有重大促進作用。
“一”即第一時間結案。“遲來的正義等于非正義,執行周期過長,也是造成申請人感覺執行難、對執行工作有怨言的重要原因。”在閆明看來,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要快執快結;有需要排查可供執行執行財產的,要積極推進;終本案件發現財產的,要第一時間恢復執行并盡快結案,堅決杜絕超期辦案。
值得一提的是,記者日前在采訪時獲悉,除上述“四三二一”執行方法外,一年多來,針對執行管理中的薄弱環節,閆明還制定
了《采取重大執行行為前進行合議的若干規定》《文書審批簽發權限的暫行規定》《網絡司法拍賣起拍價確定辦法》《督查督辦信訪
案件報告制作規范》《送達廉政監督卡相關事項的規定》等12項規章制度,使案件質效和隊伍作風短時間內取得了明顯提高。
“犧牲周末、假日加班加點對閆庭長來說是家常便飯,同志們只要加班,他自己一定在崗。要求同志們會的,他自己不但要先會
更要研究并掌握技巧。”鄭州中院執行法官張磊介紹說,閆明庭長的管理及執行經驗不但在全局推廣,其還時常抽身為全市法院執行
干警巡回培訓。
“言必行,信必果,承諾的事情必須如期兌現。”在閆明看來,如果說審判工作是法院的靈魂,那么執行工作就是法院的尊榮,
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這場硬仗,事關社會公平正義和維護司法秩序、司法權威。“只要有迎難而上、克難攻堅的拼搏勁頭,有‘四三
二一’這把工作利器,執行由難變易一定會如期實現。”
閆明所處的河南省在中國“執行戰役”中被最高法院確定為重點推進地區。近年來,河南各地“執行風暴”持續不斷,在破解
“執行難”過程中走在了全國前列。閆明亦是執行戰場上一個奮進拼搏的典型縮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