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樹隆 周春雨
被控三宗罪
內幕交易炒股暴賺1.6億
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稱,王曉光涉及三項罪名。
其一,受賄罪。檢方指控稱,1998年至2017年,被告人王曉光先后利用擔任貴陽市烏當區人民政府區長、中共貴陽市烏當區委書記、貴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中共貴陽市委常委、秘書長、中共遵義市委副書記、遵義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代市長、市長、中共六盤水市委書記、中共遵義市委書記及中共貴州省委常委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利用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解決股權轉讓遺留問題、承攬工程項目、撥付工程款和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近親屬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870.435萬元。
通過上述檢方的指控可以發現,王曉光從貴陽市烏當區區長到官至貴州省委常委,受賄歷程接近20年,既包括為他人承攬工程、職務晉升而接受賄賂等官員受賄案中相對常見的事由,也包括幫人解決股權轉讓遺留問題等事由。
其二,貪污罪。檢方指控稱,1999年至2000年,王曉光利用擔任貴陽市烏當區人民政府區長職務上的便利,虛構項目,違規獲取15.11畝荒坡地的土地使用權預登記,后采取由政府下屬單位先回購再出讓給其他公司的手段,非法獲取土地補償款人民幣500萬元。
其三,內幕交易罪。檢方指控稱,2009年8月至2016年2月期間,王曉光利用其職務便利、工作關系知悉或從他人處非法獲取的內幕信息,直接或指使其親屬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買入相關股票,累計成交金額共計人民幣4.9億余元,盈利共計人民幣1.6億余元。
“股神”+“酒仙”
被列為“玩物喪志”典型
今年4月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貴州省委原常委、副省長王曉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今年9月2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發布一份通報,宣布開除王曉光黨籍和公職,通報還附上開除王曉光黨籍和公職現場的視頻。
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2月11日的一篇《別因“沉迷”而“迷失”——“雅好”背后的貪賄軌跡》的文章中,指出了一些領導干部從玩物到喪志再到甘于被“圍獵”,最后竟然以“好”為名公然索賄,“雅好”背后,畫出的是一條貪賄的軌跡。在這篇文章中,王曉光被列為“玩物喪志”典型之一。
上述文章指,王曉光是監察法頒布實施、國家監委組建并與中央紀委合署辦公后,首個接受審查調查的中管干部,也是在通報中被提到“玩物喪志”的一個典型。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宣布開除王曉光黨籍和公職現場,王曉光懺悔自己“理想信念不堅定,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扭曲”。
另據《新京報》報道,王曉光愛喝酒,且只喝年份茅臺。“他家的名酒堆積如山”,該報道稱,王曉光做起了賣酒的無本生意。他自己負責“貨源”,由家人進行銷售。王曉光邊收邊賣,將巨額利益收入囊中。
延伸閱讀“股神”貪官的斂財之道——
“點一下鼠標就幾千萬”
在“股神”貪官王曉光一審之前,今年已經有兩名被控內幕交易罪的省部級官員過堂。
今年7月27日,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安徽省委原常委、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陳樹隆受賄、濫用職權、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一案。
除了受賄、濫用職權內容之外,檢方指控,2009年至2015年,被告人陳樹隆作為相關股票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員,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買入上述股票,累計成交金額共計人民幣1.21257411億元,非法獲利共計人民幣1.3746627億元;泄露內幕信息導致他人買入上述股票,累計成交金額共計人民幣3205.8285萬元,非法獲利共計人民幣3031.1731萬元。
在電視專題片《巡視利劍》中,陳樹隆坦言:“我當時應該說有擔憂,但是擔憂不是太大,主要是覺得一些操作不會被發現。”
中央紀委紀檢監察室工作人員在專題片《巡視利劍》第三集《震懾常在》中表示,有人吹捧陳樹隆為安徽的股神,陳樹隆利用自己熟悉股票、期貨交易的專長,以及在金融行業積累的人脈資源,作案的特點十分明顯。表面上打著招商引資、金融創新的幌子,然后給他選中的一些上市的公司或者私營企業大量的政策優惠、財政扶持,在背后利用職權購買原始股、炒作股票,這樣來獲取暴利。媒體報道透露一個細節:剛到蕪湖時,陳樹隆曾贏得“不愛錢”的好名聲。在蕪湖的干部大會上,他發過狠話:“誰也不要琢磨給我送錢。我在資本市場,點一下鼠標就幾千萬。想要錢,就不來當這個官了。”今年10月25日,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周春雨受賄、隱瞞境外存款、濫用職權、內幕交易一案。除了受賄、隱瞞境外存款、濫用職權之外,檢方指控,作為股票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周春雨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買入相關股票,累計買入金額人民幣2.7億余元,非法獲利人民幣3.5億余元。
不過,4.9億元,王曉光這一累計成交金額,超過了周春雨和楊樹隆“炒股”金額的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