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復|關于僅銷售預包裝食品是否需要備案
時間:2024-12-22 09:31 來源: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咨詢內容:


您好,請問個體工商戶僅銷售預包裝食品是否在營業執照經營范圍中有相關預包裝食品經營范圍即可,不需要向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
答復內容:
您好!您咨詢的問題已收悉,現回復如下:
根據《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應當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此回復僅作政務咨詢使用,不具有法律解釋等法定效力,不作為行政執法、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程序的依據材料,具體事件處理應當由屬地管轄單位根據查明的事件事實,依照法定程序進行認定。
感謝您對我局工作的支持與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