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市文明辦、市交通運輸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和交運集團聯合開展了“警企聯動 深化禮讓斑馬線”主題活動。交運溫馨巴士公司向全市客運企業及駕駛人發出“禮讓斑馬線 做青島好司機”倡議書。公安交警部門通過加快智能交通建設,目前電子抓拍與路面執法已同步展開,大范圍電子抓拍“不禮讓斑馬線”交通違法也將于近日正式實施。
據了解,“禮讓斑馬線”是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難點,和百姓生活密切相關,體現了一個城市的文明程度。下一步,交警部門將繼續開展專項治理活動,加大路面警力投入,依法嚴格管理,加強路口、路段的交通指揮疏導,對違反交通信號燈、不避讓行人的駕駛人依法嚴查,將違法車輛信息通過網絡和報紙、電視、廣播等媒體進行執法公示,使遵章行路行車、禮讓斑馬線成為駕駛人的自覺行為。將倡導安全、文明駕駛的公益廣告宣傳片作為今后駕駛員考取駕照的必看內容。建立信息交流的協作配合機制,定期將違法信息抄告運輸企業和企事業單位,建立安全目標責任制和監督考核機制,督促企業、單位和部門落實交通安全監管責任。同時將活動向機關、企業延伸拓展,形成“示范企業先行、全行業參與、社會聯動”的良好局面,推動“禮讓斑馬線”活動取得實效。
如何正確禮讓斑馬線
1、行人在道路右幅人行橫道行走、未抵達道路中心線時,在左幅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應當減速行駛,可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通過人行橫道。
2、行人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分隔線外側等待,未進入機動車道,機動車應當減速行駛,可在確保安全前提下通過人行橫道。
3、行人越過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分隔線,進入上述位置,機動車未停車讓行的,屬于違法行為,應當處罰。
4、行人沿人行橫道進入機動車所在的車道后,機動車應當減速行駛,可在確保安全前提下通過人行橫道;機動車未停車讓行的,屬于違法行為,應當處罰。
5、行人在道路中心線等待、未進入機動車所在車道,機動車未停車讓行的,屬于違法行為,應當處罰。
6、行人越過道路中心線,進入機動車所在車道,機動車未停車讓行的,屬于違法行為,應當處罰。
交警部門表示,不禮讓斑馬線行為的判斷標準:一是,在有信號燈控制的燈控路口,人行燈為綠燈時,車輛應當讓行人先行;二是,在沒有信號燈控制的人行橫道線上,把車輛和行人分別劃出一條行駛軌跡,雙方形成一條相交的直線。如果車輛在移動而行人未動或是行人突然移動,則認定為行人違法。如果雙方都在同時移動,車輛先過而行人未過,則認定為車輛違法。對于“不禮讓斑馬線”的違法行為,交警部門將依法處以罰款50元,記3分的處罰;對于掉頭時妨礙正常行駛的車輛和行人通行的,處以罰款100元,記3分的處罰。
附:首批25名駕車不禮讓行人交通違法公示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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