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貢市市場監管局公布“守護消費”鐵拳行動第一批典型案例
時間:2025-06-20 08:59 來源:自貢市場監管微信號 原文:
自貢市市場監管局聚焦消費領域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危害性突出的問題,以“打假、處劣、治虛、懲偷”為重點,圍繞食品、產品質量、計量、虛假宣傳等民生關切領域,重拳打擊摻雜摻假、商標侵權、虛假廣告、計量器具作弊等違法行為。現向社會公布“守護消費”鐵拳行動第一批典型案例,以強化警示震懾,切實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和消費者合法權益。食品領域案例如下:


沿灘區市場監管局
查處某西點店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經營食品案
2025年1月10日,沿灘區市場監管局接舉報,稱當事人在蛋糕中違規添加金箔。接舉報后,執法人員立即前往當事人處開展現場檢查,在操作間發現半瓶已開封裝飾金箔。經查,當事人于2025年1月3日使用金箔制作了1個裝飾蛋糕,以156元價格銷售。截至案發,僅制作銷售1個含金箔蛋糕,貨值金額156元,違法所得156元。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2025年3月11日,沿灘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56元、沒收裝飾金箔1瓶、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大安區市場監管局
查處大安區某餐飲店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生產食品案
2025年3月17日,大安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經營場所開展監督檢查。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后廚食品處理區有未開封的香鹵豬肝38袋(購進單價7.2元/袋)、鹽焗雞絲1袋(購進單價12元/袋)、潘秦牌泰式辣雞醬4瓶(購進單價25元/瓶),以及已開封的酸辣鮮露1瓶(購進單價10元/瓶),上述食品原料均已超過保質期。經查,上述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用于菜品制作,貨值金額共計395.6元。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2025年4月16日,大安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罰款15000元的行政處罰。
榮縣市場監管局
查處某食品經營部未提前告知市場監管部門舉辦線下食品宣傳推介活動和作虛假的商業宣傳案
2025年2月10日,榮縣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在某酒店舉行會銷活動開展檢查。現場發現當事人正在對所銷售的蜂膠軟膠囊產品宣傳有“抗癌、降血糖”等效果。經查,當事人于2025年2月10日未提前告知市場監管部門舉辦線下食品宣傳推介活動,并在現場宣傳時作虛假的商業宣傳。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四川省食品安全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有關規定,2025年5月8日,榮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警告、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