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食用河豚魚引起食物中毒
時間:2025-01-09 09:32 來源:中山市場監管微信號
歲末年初,晝夜溫差大,市民群眾聚餐、旅游逐漸增多,食品安全風險也相應增大。為提高廣大市民對河豚魚的食品安全意識,保障消費者的飲食安全,有效預防、遏制河豚魚食物中毒事件發生,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以下食品安全提示。


一
河豚中毒原因及癥狀
河豚魚是魨毒魚類的一個泛稱,主要包括魨形目的魨科魚類,是一種無鱗魚。河豚魚中含有的河豚毒素是自然界發現的毒性最強的神經毒素之一,僅0.5毫克即可導致死亡。河豚魚的毒素主要分布在卵巢、肝臟、腸、血液和皮膚等部位,其中內臟和卵巢的毒性最強。河豚毒素化學性質穩定,烹飪、鹽腌或者日曬均不能使其破壞,食用后會導致食物中毒。中毒者發病急速且劇烈,一般會在10分鐘至6小時內出現頭暈頭痛、惡心嘔吐、血壓下降、四肢麻痹、呼吸困難等癥狀,嚴重者甚至會因呼吸循環衰竭而死亡。
目前,尚無特效解毒藥和治療方法,致死率較高。
二
加工經營河豚魚有條件
● 目前僅有農業部門備案的河鲀魚源基地養殖的紅鰭東方鲀和暗紋東方鲀,經具備條件的農產品加工企業按照相關標準加工、包裝、檢驗合格,附帶可追溯二維碼后方可銷售。
● 食品經營單位禁止銷售、加工經營所有品種的野生河豚魚,禁止經營養殖河豚活魚和未經加工的河豚整魚。
● 餐飲服務提供單位禁止提供河豚魚、巴魚等活體給消費者食用。
三
提高自我防范意識
廣大消費者應進一步提高自我防范意識,切記不購買、不自行捕撈和食用野生河豚魚。不購買、不食用未經批準生產加工的河豚魚及其制品。若因不慎誤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河豚魚而出現頭暈、嘔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無力等中毒癥狀,應立即停止食用,采取催吐處理并立即趕往醫院救治。
四
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若發現餐飲單位提供河豚活魚或整魚,或者河豚魚內臟等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2345或12315電話進行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