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國擬制訂進出口酒精飲料質量安全管理條例
時間:2024-12-16 13:40 來源:廈門技術性貿易措施信息網
2024年12月10日,蒙古國食品、農業和輕工業部(MOFA)發布提案,擬制訂進出口酒精飲料質量安全管理條例,意見征集截至2025年1月10日條例。條例草案主要內容包括:


(1)酒精飲料產品進口前進口商應向MOFA申請特別許可證;
(2)進口酒精飲料應隨附出口國主管部門簽發的原產地證書、產品符合蒙古國技術法規的證明文件等材料;
(3)進口酒類的包裝和運輸要求;
(4)進口酒類標簽應強制性標注以下信息:制造商名稱和地址、產品名稱和類型、產品成分表和酒精含量、凈含量(以升為單位)、生產日期、健康警告、產品原產地、儲存條件等,以上信息應以英文、俄文或蒙古文標注;
(5)蒙古國官方主管機構對進口酒類進行監管,同一類產品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現場檢查和實驗室檢測;
(6)出口酒精飲料生產企業應向MOFA注冊并獲得許可后才能開展生產和出口業務;
(7)不合格進出口酒類產品的處置規定等。
更多詳情參見:https://mofa.gov.mn/files/pdf-files/d6zoq6yu3sa/675806ff6ddbd02d08d9b0e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