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中小學校園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典型案例的通報
時間:2024-11-20 11:16 來源:永州市場監管微信號
為切實保障校園食品安全,認真貫徹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深入開展中小學校園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排查食品安全風險隱患,督促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F公布一批典型案例,以引導教育廣大食品生產經營者誠實守信、合法經營,共同營造更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費環境。


案例一 江華瑤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某學校未履行食品進貨查驗制度案
2024年6月18日,江華瑤族自治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江華瑤族自治縣某學校進行中小學校園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檢查中,發現該學校存在進貨時未查驗食品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等問題。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構成了未履行食品進貨查驗制度的行為。江華瑤族自治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予以警告并罰款5000元。
案例二 江永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某蛋糕店經營超過保質期食品案
2024年8月6日,江永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江永縣某蛋糕店進行校園周邊食品安全檢查,在該店操作間內發現有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十項的規定,構成經營超過保質期食品的行為。江永縣市場監管局參照《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第十一章第一節第十四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沒收當事人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并處罰款人民幣3000元。
案例三 東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某學校在提供餐飲服務時未按規定實施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要求且拒不改正案
2024年3月1日,東安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進行檢查時,發現當事人存在“三防”設施不完善、無防鼠、無排水溝蓋板,操作間衛生清潔不徹底、吊頂脫落、物品擺放雜亂等問題,并當場下發了責令整改通知書,后該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了兩次回訪檢查,發現當事人仍未按要求進行整改。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構成了在提供餐飲服務時未按規定實施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要求且拒不改正的違法行為。東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罰款20000元。
案例四 祁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某學校涉嫌經營超過保質期的調味料案
2024年4月21日,祁陽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祁陽市某學校進行食品安全檢查,發現當事人食堂已開封使用的芝麻油1瓶超過保質期,食品庫房庫存同種產品1瓶已超過保質期。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項的規定,構成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的行為。祁陽市市場監管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五)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予以警告、沒收超過保質期的芝麻油兩瓶、罰款3000元。
案例五 雙牌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某學校采購不合格大米案
2024年4月23日,雙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雙牌縣某學校采購的大米進行抽樣檢測,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當事人銷售以次充好產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銷售者銷售產品,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規定。雙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20.48元并罰款人民幣1000元的行政處罰。
永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9日
一審:朱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