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進一步加強散裝白酒質量安全監管,嚴密防范散裝白酒消費引發的風險隱患,8月以來,云南省祿豐市市場監管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散裝白酒專項整治行動。
及時傳達學習省、州專項整治工作會精神,細化整治工作方案,迅速安排部署整治工作,部分鄉鎮以村委會為單位,以會代訓開展部署和白酒生產加工生產經營戶學習培訓29期次,學習《祿豐市散裝白酒管理十條措施》,與生產經營主體簽訂《祿豐市散裝白酒生產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告知承諾書》。
以白酒小作坊、散裝白酒經營者、供應散裝白酒的餐飲服務經營者為重點檢查對象,對全市范圍內散裝白酒生產和銷售企業進行全面排查,摸清全市范圍內散裝白酒生產經營者的底數及相關信息,建立健全管理臺賬。
突出重點對象,全面開展監督檢查。緊盯白酒生產加工小作坊、散裝白酒經營、餐飲服務經營、農村集體聚餐“產、供、銷、購”重點環節整治,以農村、城鄉接合部為重點監管區域,以容易發生質量安全問題的白酒小作坊和散裝白酒經營單位為重點監管對象,以用非食品原料制售假酒為打擊重點,嚴查散裝白酒銷售主體是否合法,是否在散裝白酒的容器上有標識標簽,是否建立索證索票,落實進貨查驗和銷貨臺賬記錄制度;是否采購、銷售和使用來源不明的白酒,使用包裝材料和容器是否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等。該局檢查散裝白酒生產企業5戶次,檢查散裝白酒生產小作坊339戶次,檢查散裝白酒銷售單位、個人784戶。在流通環節上,規范散裝白酒標簽標識管理,督促加貼食品標簽,督促3戶散裝白酒銷售者停止銷售未取得備案登記的小作坊生產的白酒,指導568戶白酒小作坊在包裝物或銷售容器上制作粘貼標簽。在餐飲環節上,圍繞嚴格落實散裝白酒采購、進貨查驗、貯存管理規定等要求,督促569戶餐飲白酒提供者完善白酒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止13戶餐飲服務提供者銷售僅供自己飲用的泡酒,查處無證生產白酒的案件42件,罰款3.15萬元。
對農村地區集貿市場、小賣部、小作坊和批發市場、農貿市場銷售的散裝白酒進行監督抽檢,主要檢驗散裝白酒的安全指標和食品添加劑項目,開展抽檢203批次。六是加大宣傳力度。采取多種形式普及散裝白酒安全知識,發放《關于白酒消費安全風險預警公告》《預防草烏、附子(片)等毒性中藥材中毒相關知識》《祿豐市預防食品中毒告知書》4500余份。
該局與生產經營主體簽訂《祿豐市散裝白酒生產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告知承諾書》729戶,督促散裝白酒生產加工小作坊送檢白酒203批次,督促落實散裝白酒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568戶次,督促完善標簽標識569戶次。(祿豐市市場監管局 王學武 通訊張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