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口食品安全】進口乳品通關攻略
時間:2024-11-13 09:17 來源:南京海關12360服務熱線微信號
進口乳品通關攻略


一文帶您了解乳品進口要求
進口乳品主要包括初乳、生乳和乳制品,如:巴氏殺菌乳、滅菌乳、調制乳、發酵乳、干酪及再制干酪、稀奶油、奶油、無水奶油、煉乳、乳粉、乳清粉及乳清蛋白粉、乳基嬰幼兒配方食品及其生產原料基粉、酪蛋白及其他乳與乳制品(如乳礦物鹽和乳蛋白等)。
海關總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管理規定》等對進口乳品進行監管。
01 國家準入
海關總署對境外國家(地區)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和食品安全狀況開展評估和審查后,確定該國家(地區)獲得準入的乳品名單,在海關總署網站上公布“符合評估審查要求及有傳統貿易的國家或地區輸華食品目錄”。
點擊訪問 http://jckspj.customs.gov.cn/spj/xxfw39/fhpgscyqjyctmydgjhdqshspml/index.html
02 企業資質
1.境外生產企業注冊
向中國境內出口乳品的境外生產企業應由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向海關總署推薦注冊,通過海關總署的注冊后方可向中國出口。
2.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及境內收貨人備案
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及境內收貨人應通過海關總署進口食品化妝品進出口商備案系統進行信息備案,境內收貨人應向其住所地海關備案。獲得備案后的進出口商才能向海關辦理食品進口業務。
03 檢疫審批
進口生乳、生乳制品、巴氏殺菌乳、巴氏殺菌工藝生產的調制乳需要辦理進境檢疫審批手續,應在貿易合同簽訂前取得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
04 申報及審核
進口商或者代理人進口食品時應當依法向海關如實申報,并提供以下單證:
1.衛生證書、原產地證書
2.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證明材料
首次進口的乳品應當提供相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中列明項目的檢測報告。
非首次進口的乳品應當提供首次進口檢測報告的復印件以及海關總署要求項目的檢測報告。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證明材料實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企業根據實際情況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代替證明材料。
3.進口生乳、生乳制品、巴氏殺菌乳、巴氏殺菌工藝生產的調制乳需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
4.《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證書》《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證書》
5.進口有機產品需提供有機產品認證證書、有機產品銷售證、認證標志和產品標識
05 現場檢查
海關查驗人員開展現場查驗和取樣送檢,對進口乳品、內外包裝容器、運輸工具和集裝箱進行檢驗檢疫。
06 放行與不合格處置
經海關合格評定合格乳品,海關予以放行,并出具合格證明《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經海關合格評定不合格的,海關出具不合格證明《檢驗檢疫處理通知書》。
07 其他要求
1.產品內、外包裝上應標注生產企業在華注冊編號或者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批準的注冊編號。
2.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其報關日期到保質期截止日不足3個月的,不予進口。
3.嚴禁進口大包裝嬰幼兒配方乳粉到境內分裝,進口的嬰幼兒配方乳粉必須已罐裝在向消費者出售的最小零售包裝中。
4.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膳食用食品的中文標簽必須印制在最小銷售包裝上,不得加貼。
5.有機乳品的包裝上標有有機碼,可以通過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全國認證認可信息公共服務平臺進行查詢。
供 稿:太倉海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