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拳春雷行動|超市條碼標簽秤暗藏玄機被查處
近日,成都市溫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下文簡稱市場監管局)收到投訴舉報,當事人反映在溫江某超市購買散裝稱重產品時,存在超市方多收取錢款的情況。隨即,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涉案超市進行現場檢查,提取了超市方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等證據材料,超市方對投訴舉報書涉及的商品及交付記錄予以了確認,涉投訴舉報的計量器具系條碼標簽秤。
違法事實
涉案超市使用條碼標簽秤稱重涉投訴舉報的商品“大蒜”的單價為17.96元/kg,實際稱重重量是0.083kg,計價重量約為0.0891kg,誤差約為6.1g。超市方稱重誤差(負偏差)約為6.1g的情形不符合《零售商品稱重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該秤從2024年2月份開始使用,用于稱重散裝食品。涉案超市使用負偏差超過《零售商品稱重計量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的計量器具用于銷售散裝食品稱重的行為違反了《零售商品稱重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第三條:“零售商品經銷者銷售商品時,必須使用合格的計量器具,其最大允許誤差應當優于或等于所銷售商品的負偏差”的規定,屬于使用計量偏差超過規定的計量器具的行為。 超市方案發后對上述秤的精準度進行了誤差更正。
處理結果
溫江區市場監管局對涉案當事方使用計量偏差超過規定的計量器具的行為,根據《零售商品稱重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第十條第一項、《商品量計量違法行為處罰規定》第五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定責令當事方改正,并給予沒收違法所得、行為罰款的行政處罰。
依法經營,誠實守信
要主動遵循
自愿、平等、公平、誠信的交易原則
不以欺詐牟利
不取不義之財
堅決杜絕“缺斤少兩”違法行為
不以不正當手段破壞市場秩序
溫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呼吁廣大市民積極監督,若發現計量違法行為,請立即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查處,溫江市場監管局會持續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努力為消費者創造一個安全、放心、滿意的市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