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話題:酒類產品
□本報記者 張文禮 實習記者 劉松瑤
□本報記者 張文禮 實習記者 劉松瑤

今年以來,浙江省市場監管局持續將酒類作為監督抽檢的重點之一,7月和8月共開展7期涉及酒類的省級食品安全抽檢,以確保市場上銷售的酒類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歷次抽檢中,酒類抽檢涉及的不合格項目主要涉及質量指標不達標問題,比如,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及質量要求、氨基酸態氮(以氮計)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及質量要求。
從浙江省市場監管局公布的信息來看,7月和8月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不合格酒類涉及企業主要分布在湖州市、紹興市、寧波市等地。該局已要求浙江省相關區級市場監管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依法查處違法行為,進一步督促企業履行法定義務,并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
從具體抽檢情況來看,浙江省市場監管局7月4日發布的第24期省級食品安全抽檢信息中,涉及兩批次抽檢酒類不合格產品,具體為標稱余姚市名邦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粟燒(液態法白酒)、標稱衢州市衢江區酒廠生產的清爽型黃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及質量要求。
7月15日發布的第25期省級食品安全抽檢信息中,涉及1批次抽檢酒類不合格產品,具體為標稱嵊州市仙巖釀造廠生產的花雕料酒,氨基酸態氮(以氮計)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及質量要求。
8月20日發布的第31期省級食品安全抽檢信息中,涉及1批次抽檢酒類不合格產品,具體為標稱浙江德清東衡孟頫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上海老酒(黃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及質量要求。浙江德清東衡孟頫酒業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7月26日發布的第26期和第27期省級食品安全抽檢信息、7月31日發布的第28期省級食品安全抽檢信息、8月5日發布的第29期省級食品安全抽檢信息、8月14日發布的第30期省級食品安全抽檢信息、8月28日發布的第32期省級食品安全抽檢信息中,酒類全部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