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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弟”改名難 難在哪里?
近期,河南女孩芃芃(原名“招弟”)改名成功的故事引發網友關注,越來越多的“招弟們”通過社交平臺講述了自己的改名經歷。一方面,因為“招弟”這樣帶有明顯重男輕女色彩的字面意思,這些朋友在求職,社交中總會遇到別人的白眼和不公;另一方面,因沒有統一標準,對“招弟”這類名字的改名申請,大部分地區傾向于嚴格對待,且處理方式不盡相同,在一些地方這種改名依然困難重重。
時值今日,為什么人們對這樣的名字還抱有歧視的態度?女性社會地位的顯著提高,重男輕女的傾向得到明顯改觀,但一些名叫“招娣”“引娣”“來弟”的年輕女孩,從學校到社會仍會飽受名字之苦——這樣的名字不僅叫起來不好聽,有時還會給她們帶來一些心靈傷害。女孩們的改名之路為什么還那么艱難?現代社會應該對每個人保有怎樣的善意呢?
名字不但是一個人的符號 更是一生的自信
俗話說:“賜子千金,不如教子一藝;教子一藝,不如賜子一名”,贈予孩子一個好的名字比“千金”來得更有意義。北京文化學者,青年作家侯磊介紹說,古代取名用女字旁加一個弟的“娣”很平常,這個字本身有專屬的意思,取名用它也符合農耕社會的基本期許,但到了今天就不合適了:
侯磊:
人的名字本身就是人的一個代號,一個稱呼。但是在中國傳統文化的背景下,每個名字每個人的名字都被賦予了非常好的各種各樣的寓意和父母對這個孩子的期待。所以中國自古以來是非常看重給人起的名字的。古代人起名字肯定起這種好聽的名字,用這種美妙的字的寓意。
至于“娣”這個字,在字典上的解釋是古代稱丈夫的弟婦為娣,弟媳婦、弟妹的意思,古代有的時候姐姐稱妹妹也叫“娣”。所以原本這就是古代的一個字,然后在方言里面也有。
中國自古以來農耕文明,農耕文明肯定是希望多生兒子,再多生兒子有勞動力,那么就只希望從生兒子的角度來叫一個這樣的名字,招娣啊、引娣。在古代看來是很平常的事兒,這個就是寄托了這個人家他對兒子的希望,因為這個“娣”和弟弟的“弟”同音,(意思是)希望來招來一個男孩,所以就起到了這樣的一個字。
但是我們現代化的社會人的觀念在變了,都這樣叫的話,那很明顯還有這個重男輕女的意味?這樣就太不文明了,所以從這個角度講人們會不喜歡這個字,人們覺得現在都覺得再這樣叫太土了,太重男輕女了,也希望這個社會向著美好的更文明的方向去發展去改變。
通過數據統計可以發現,原來這類像“招娣、來娣”的名字除了 40~60歲的相對于年齡偏大的人群,竟然還有不少30甚至20歲的年輕人也有這樣的名字。著實是讓人意想不到。在如今這個男女平等的社會環境中,這些帶有傳統意味的名字顯得有些格格不入。也讓背負這些名字的女生們感覺被壓得喘不過氣來。這些朋友背著這種名字,小時候在學校,老師和同學時不時地取笑,長大了求職、社交也容易減分。北京文化學者侯磊說,中國人取名有鮮明的時代特征,也很有講究,不該被世俗的陳風陋習影響:
侯磊:
一個人的名字,尤其是中國人的名字,它不僅代表了含義,還能展現出時代風貌。我們想古代人的名字,就都有各種的文雅,各種的忠孝節義,然后那些梨園行的人唱戲的人,他好多名字里面就更風花雪月一點,一看這個名字就像起的像戲班似的,這就是中國人自古以來的風俗。
50年代的人就都是國慶、建國、建軍、等等,就都是起這樣的名字。80后的名字,往往流行單字的,據說現在90后00后的那個名字就更有意思了,都是什么子萱、子豪啊等等的這些名字,一看就都是愛情小說里的。所以也可見這個名字真是挺能反映時代的。在今天看來,現在很多人都在給孩子起4個字的名字了,所以就是取怎樣的名字那完全是這個孩子的父母來定,這一家人來定。
孩子長大以后覺得不喜歡的話他也可以改,甚至像搞寫作搞藝術的起個筆名、藝名一類的,關鍵問題是你的名字可以改,但是這種重男輕女的心理,這種不文明的思維方式能不能改?這個才是最關鍵的,所以我希望不要說我們這些招娣、引娣這些名字全改了,但是人們心里邊還是想盼著一定要生男孩。就還是非要想著這種的觀念,那才是最悲哀的。
“招娣們”的心靈受到著來自社會不同側面的負面影響。雖然也許是極個別的現象,但落在每個個體身上,就是百分之百的傷害。這些陳舊落后的習慣和風氣,應該從心理的層面就被摒棄和淘汰。心理專家汪冰說:
汪冰:
說到“招弟改名難”的問題,不由讓人想到了,還有另外一群女性被取名為“勝男”,無論哪一種取名方式,都是證明了我們內心不愿意接受自己有一個女兒不接受的原因。無外乎就是所謂的重男輕女,形成重男輕女的觀念,可能涉及到所謂的歷史、文化、地域,甚至包括家庭的養育過程。
作為一種存在已久的思想觀念想完全消滅,我覺得是非常困難的,但這不等于我們什么都不能做。我認識了一位女生,她從小就感受到家里這種重男輕女的氛圍,她的弟弟永遠擁有父母無限的寬容,無限的支持和妥協以及所有的好東西,比起招娣,我想它的功能更像是大家說的“扶弟魔”。父母從小就灌輸要他照顧好自己的弟弟,但是他后來跟我說啊比起父母的重男輕女,他更難以接受的是父母不承認自己的重男輕女,永遠都跟他說唉我們沒有專門照顧你弟弟,那是因為他年紀比你小。我舉這個例子是想說明,比起偏見本身更讓人氣憤的,或者說更難以改變的,是對偏見的習以為常和無知無覺。
改名難 但并非無法可解
對于當事人而言,擺脫姓名問題帶來的困擾最直接有效的辦法就是改名,然而這條路談何容易。對于姓名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明確規定,但法學專家表示,民法典不能作為姓名登記的直接依據。北京諦誠律師事務所孫曦律師介紹說:
孫曦:
有關公民自然人自主改名的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對于姓名權有著如下的規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和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不得違背公序良俗。也就是說依照民法典的規定,自然人有權選擇自己的姓名,有權依法改名。目前我們國家部分地區的派出所對于戶口本里登記的姓名,他的依據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執行戶口登記條例規章的內容,應該進行適度的調整,調整之后的規章內容或者新一版的意見,應該和民法典有關姓名權的規定與吻合。
另一方面,公安部《關于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對改名字的問題也有相應規定。因此,各地針對姓名修改傾向嚴格對待。簡單地說,就是相關行政法規沒跟上民法典的步伐。對于起名不當給當事人帶去的影響不親身經歷我們很難完全體會,但這個問題并不是無解的。北京市政協委員,資深律師劉凝談了他的觀點:
劉凝:
《民法典》是我國民事領域的綱領性的法律,具有除憲法之外最高的法律權威。在民法典公布以后,各級行政機關應當根據自己的職責定位,依法落實民法典的相關規定。
那么公民的姓名是由公安機關來負責管理的,那么公安機關應當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在公安機關規定的實施細則中,應該落實自然人也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所享有的這種姓名權。
我在這里要特別說明的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這是一個底線。也就是說公民在起名或者改名的時候,不得違背公序良俗,只要不違背公序良俗,原則上公民就可以自行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按照這樣的原則去制定實施細則是公安機關的職責,那么是否改變自己的姓名是公民的權利。
當然了,公民在實施自己的姓名權的時候,那么也要考慮社會管理的便利。如果頻繁的變更姓名,會引起社會管理的混亂。所以在這個事情上,公安機關在制定相關實施細則的時候,要平衡公民的權利和社會管理的便利和可行性。
在這個原則之下,我想一般情況下,公民變更自己的姓名應當允許,但是變更的次數,變更的理由可以予以一定的限制。具體的這個界限在哪?可以在制定相關實施細則的時候征求公眾的意見。
正當改名不該艱難 現代社會應會表達善意
像“招娣,來娣”這樣,字意里明顯鄙視女性,指向的是一種落后的性別觀念,代表的是與現代社會完全不相符的價值觀。各地應及時檢視相關行政法規,讓戶政管理相關規定盡快跟上民法典精神。與此同時,不妨適時研究姓名立法工作,盡快出臺姓名法。
每個個體承擔的都是百分之百,現代社會應當給予每一個人應有的善意。人們不應帶著偏見看待這個世界,把主觀的錯誤觀念強加給其他人,心理專家汪冰說:
汪冰:
這個世界上偏見最深的人就是認為自己毫無偏見的人,這種偏見的本質實際上就是用自己的往往是非常主觀的價值判斷,來作為這個世界這個社會包括人群的分類標準,而且可能是絕對標準不再更改,而且我們帶著這種偏見,還會不斷的過濾證據,選擇有利于證明自己偏見的論據。
當一個人不能覺察和反思的時候,他有可能最終就活在了自己偏見的世界當中,再也走不出來了。那反過來我們該如何消除偏見?無論是與性別有關的還是與性別無關的,當我們用所謂的女性或者男性,老人或者孩子這樣的標簽來代替一個群體的時候,實際上我們就對這個群體的每個人都去人格化了。
要想改變偏見,我覺得就要去了解這個群體的人究竟是怎么樣的,人同此心,很多所謂的不理解,原來只是因為不了解,當然消除偏見除了覺察之外,還有很重要的一個因素叫做動機,就是我們愿不愿意放下自己對他人的成見。換句話說放下偏見對我們有什么好處?
如果我們能夠改變自己,對待他人的偏見,實際上我們就會讓這個社會也變得更加的寬容。比如重男輕女,不光讓女性飽受歧視和偏見之擾,另外一方面男性也相應承擔了巨大的壓力,比如我們常說你要活得像個男人,這往往就意味著必須承擔一切,不能輕易的流露自己的情感,男性同樣也是性別刻板印象的受害者。
審視和減少自己內心的偏見還會有一個好處,會讓我們有更多的機會去認識這個世界的多元性,也擁有更好的人際關系,更多的朋友。估計沒有人愿意和那些總喜歡對他人指指點點,說長道短的人做朋友。我想我們能做的就是在與他人交往的時候先照鏡子看看自己,然后再問問自己,如果我是坐在對面的那個人,我希望受到怎樣的對待?(1039新聞早班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