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牛新聞記者 宋世鋒 圖片視頻素材/受訪者提供
1 因三天工錢起爭執 不到9歲的男孩被帶走
李海玉是湖南邵陽新寧縣人,1977年出生,比弟弟李煥平大6歲。
1992年,她的父親李中祥帶著母親王滿妹和不到9歲的弟弟李煥平到廣東湛江承包甘蔗地,李海玉留在老家讀書。
那一年,21歲的易某華來到湛江遇到了李中祥,當時他自稱叫易某青,也是新寧縣人,因為和家里人吵架后出走,流浪到這里,懇求收留。李中祥讓易某華留下來看守甘蔗地,對方工作了一個月,結完工資后離開。
不久后,易某華又找上門來,聲稱李中祥少給了3天工錢,雙方發生沖突,易某華揚言要讓李家斷子絕孫。
李煥平平時寄宿在學校。過了兩天,老師過來問李煥平何時上學,家人才知道孩子失蹤了。據老師回憶,易某華在兩天前到學校將李煥平帶走,借口是其母親病危。
李中祥和村民在周邊找了幾個月,沒有發現任何蹤跡。1993年的2月19日,一位村民在甘蔗地里發現一具尸體,身上的衣服和李煥平之前穿的一樣,手指特征也吻合。現場還有一把水果刀,尸體肋骨上有刀痕。
警方做完鑒定后將尸體交給李中祥,按照老家風俗,夭折的孩子只能埋到荒地,不能靠近祖墳。李中祥請朋友官衛東將孩子埋到一個樹林中,沒有留下墳堆之類的記號。
發現尸體的時候,王滿妹回湖南老家照顧女兒,等到1993年下半年帶著李海玉再到湛江,李中祥和其他人擔心她接受不了這個消息,就隱瞞了下來。于是,李海玉也和母親一起被蒙在鼓里,她們都以為李煥平是被易某華拐賣了。
從1997年開始,李海玉就一邊打工一邊尋找李煥平和易某華的消息。2006年,李海玉到廣州打工,經營理發店。她遇到同鄉顧客就打聽易某華的消息。2012年,一位顧客告訴她,易某華在外地“當了大老板”。
2 姐姐為追兇多方查訪 網聊3年套取到嫌犯信息
李海玉重新燃起希望,回到新寧縣,“潛伏”在易某華家所在的村子周圍調查。
2014年11月,李中祥去世。臨終前,只有李海玉守在身邊,“他從枕頭底下拿出遺書,拉著我的手說一定要找到犯人,將他繩之以法。”不過遺書上只是說了李煥平失蹤的經過,沒有提到發現尸體的事情。
李海玉經常躲在易某華家附近的山上,觀察易某華有沒有回來。2016年,李海玉突然看到易某華家多了一個男人。“我爸在遺書上寫了他的特征,而且他家有一個鄰居跟我說過他,我就碰運氣說‘易老板你回來啦。’他就問我是誰,我說以前在你手下打過工,他就說我的工人那么多,一下子記不起來了,然后叫我去他家里坐。我就跟他面對面坐下來,用手機偷拍了照片,然后加了他的微信。”
李海玉通過朋友確認,原來“易某青”已經改名為易某華。
為了讓易某華承認自己就是易某青,她一直與其用微信聊天,一聊就是三年。“我經常看一些刑偵方面的書和影視劇,學習套取犯人信息的技巧,一直跟他周旋,慢慢套取他的信息。”
在此期間,李海玉曾經好幾次想過借機把易某華殺掉。她還養了一些流浪狗,“想把他引誘到我家里,讓狗咬死他。”
但最后李海玉還是決定慢慢套取信息交給警方。
2019年3月5日,李海玉在微信上問易某華,“我們都叫你‘易某青’易老板,人家怎么叫你易某華?他說‘我是易某華,易某青是學校讀書時的名字,兩個名字就是一個人。’”李海玉終于掌握了確鑿的信息。
她打聽到易某華打工的地方,把消息報告給了案發地的雷州市公安局。2020年5月22日,易某華被捕。直到易某華落網,李海玉才知道當年發現尸骨的消息,看到了弟弟的死亡記錄。
這些年來,她因為常年四處尋找,婚姻兩次破裂,只能和母親相依為命。
3 因案卷、證據丟失檢方不起訴 嫌犯曾經獲釋
然而,李海玉的煎熬還在后面。
易某華被關押了半年,因為證據缺失,檢察院作出不起訴的決定。2021年春節的前兩天,李海玉收到湛江市人民檢察院發來的《不起訴理由說明書》。
檢察院表示,本案認定犯罪嫌疑人易某華殺害被害人李煥平“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其中理由包括:被害人李煥平下落不明,認定其死亡的證據不足。雖然尸體的衣服和手指特征與李煥平相符合,但身高有差異,易某華被捕后,雖然進行了挖掘尋找,但沒能找到李煥平的尸體,無法進行骨齡鑒定及與其親屬進行DNA鑒定,現有證據不能認定被害人李煥平已經死亡。被害人李煥平被易某華殺害只有易某華的供述,沒有其他證據予以證實。
起初,李海玉不知道收到的是什么文件,還以為是判決書。她想到易某華的老婆和孩子也比較可憐,動了惻隱之心,文件放在手上捧了兩三個小時沒有勇氣撕開。“但我又想到慘死的弟弟,就顫抖著雙手撕開了快遞,結果看到結果是不起訴,還把他釋放了。我站在家門口大聲喊‘老天不公平!老天無眼!’我把這個結果告訴媽媽,她也氣得病倒了,我們兩個人同時住院,我住了差不多20天,我媽住了一個多月才好。”
她不理解,易某華承認了作案的事實,還曾經指認過作案現場,如果那具尸體不是李煥平,那么他可能還涉嫌殺害過其他人,怎么能這樣把人放了?
李海玉了解到,易某華獲釋后很囂張,“他曾經在鎮上說‘人是我殺的又怎么樣,公安局還不是把我放了。’我那時候特別氣憤。”
李海玉多次提出申訴,一直遭到駁回,“我真的很痛苦,好幾次連死的心都有了,幸虧一些網友幫助,我才堅持了下來。”
4 補充新證據審查起訴 她緊張地期待最終結果
不過,警方和檢察機關并沒有放棄。
有一位證人在2022年告訴李海玉,警方在當年2月20日挖到了掩埋李煥平尸骨的壇子碎片,“那一天正是我弟弟的生日。”
2022年11月,廣東省人民檢察院給李海玉出具的《刑事申訴結果通知書》顯示,該院在立案復查過程中補充了部分新證據,該院認為現有證據足以認定易某華殺害李煥平的犯罪事實,易某華構成故意殺人罪,決定撤銷此前《不起訴決定書》,將案件移交湛江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層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
2024年2月7日,湛江市人民檢察院給李海玉發出《未成年被害人法定代理人訴訟權利告知書》,表示“李煥平是犯罪嫌疑人易某華涉嫌故意殺人案的被害人,現該案已由雷州市公安局移送我院審查起訴。”
事情終于出現轉機,李海玉卻更加緊張,“我現在很怕再一次把他放掉了,這些天吃不下睡不著。我心里特別亂,生活過得一團糟。我不要什么賠償,就是希望能夠將他判處死刑。”
去年8月15日,李海玉到湛江拿回一塊疑似壇子的碎片。因為她一直失眠,每天晚上抱著碎片能睡上兩三個小時。等一切結束之后,她打算再去現場,想辦法把弟弟的遺骨接回來,“把他安葬在爸爸的墳旁”。
李海玉在社交網站上告訴網友:“你別問我為什么要這樣受折磨,為什么這樣執著,因為我受父親所托,因為弟弟是我生命的全部,因為我堅信邪不壓正的結果!只要我還有一口活著的氣,就一定會繼續下去!希望遲來但永不會缺席的正義之光普照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