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換”電動車,民警送上“銀手鐲

日期:2023-06-07
來源:咸寧網警巡查執法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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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都怪這個失主車鑰匙不抽,害我被抓到這里來,你觸碰法律的紅線盜竊他人摩托車,還怪失主不抽鑰匙?這個戲劇性的對話發生在嘉魚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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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怪這個失主車鑰匙不抽,害我被抓到這里來”,“你觸碰法律的紅線盜竊他人摩托車,還怪失主不抽鑰匙?”這個戲劇性的對話發生在嘉魚縣公安局潘家灣水陸派出所,民警對于犯罪嫌疑人供述的盜竊理由忍俊不禁。
2023年5月29日6時許,潘家灣水陸派出所接到轄區群眾田某報警稱:“自己一輛停在自家蝦塘鐵棚邊的電動車被盜了,里面還存放了2900余元現金。”潘灣派出所民警秉著“小案不小看,件件用心辦”的處事原則迅速展開現場勘查和調查走訪工作。因地處農村地區視頻條件有限,中心現場無有利視頻未發現有效線索,由于被盜時間段為凌晨時段,過往人員并不是很多,民警通過擴大視頻搜索范圍,在潘灣鎮龍坎湖村前往相鄰的武漢市江夏區法泗鎮的路邊監控中,發現一名赤身的可疑男子騎一輛自行車出現,后又騎著一輛疑似被害人的電動車返回。辦案民警通過仔細辨認認出此人系多次盜竊前科人員劉某某,并通過反復比對發現其騎行的自行車與丟在被盜現場中的自行車為同一輛。
一經確定,民警隨即與武漢市江夏區警方聯系,并于當天下午7時許,在武漢市江夏區法泗鎮劉某某的家中將其抓獲,并在其家中找到了被盜電動車和現金。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劉某某交待自己5月29日凌晨騎自行車從法泗家中出發,準備前往嘉魚縣潘灣鎮龍坎湖村購買鴨苗,在當天凌晨2時許到達后,發現路邊的蝦塘邊停放著一輛電動車,并且電動車鑰匙未抽,便臨時起意丟掉了自己騎行的自行車,將電動車迅速盜走。
目前,犯罪嫌疑人劉某某因涉嫌盜竊罪依法被嘉魚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被盜的電動車和現金已返還給了失主。
1. 注意停車地點,最好停放在有攝像監控的地方。
2. 離開時務必記得拔鑰匙、鎖電門以及上鎖。
3. 若發現車或電瓶被盜,一定要及時報警,以便公安機關掌握更多線索,為下一步的精確打擊、追贓做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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