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前,曾有一條新聞轟動全網——閃婚41天之后,因妻子翟欣欣索要千萬財產,IT男丈夫蘇享茂被逼無奈,在互聯(lián)網上留下公開遺書,跳樓自殺。2018年蘇享茂家屬將翟欣欣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銷對蘇享茂價值近千萬元的贈予,并要求對方返還近百萬元現(xiàn)金。2023年4月5日,紅星新聞記者獲悉,本案于3月31日在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宣判,一審判決翟欣欣退還蘇享茂家屬現(xiàn)金、汽車共近千萬元以及撤銷翟欣欣海南、北京兩套房產的個人所有權。(據(jù)4月5日紅星新聞)
一審判決結果傳來,網友直呼大快人心,感到這個結果“極度舒適”。有網友說,事情過去這么多年了,還以為會不了了之,沒想到該來的最終來了,雖然遲了些,感覺也挺欣慰的,至少讓這種人知道這種錢是不該拿的!
翟欣欣與蘇享茂 圖據(jù)網絡
雖然一審判決尚不是最終結果,當事人還可以上訴,但網友的態(tài)度已經清楚地表明公道自在人心。
據(jù)報道,贈與合同糾紛一案判決書顯示,根據(jù)審理查明的情況,翟欣欣與蘇享茂相識至協(xié)議離婚僅110余天,期間收受蘇享茂贈與的車輛、物品、款項價值超過300萬元,婚戀過程具有明顯的經濟特征。翟欣欣在離婚中為取得高額補償,對蘇享茂實施了脅迫,未顧及到蘇享茂贈與其財產、希望與其共同生活、維系感情的初衷以及蘇享茂受脅迫下的主觀感受和客觀經濟情況,是造成蘇享茂自殺的重要因素。翟欣欣與蘇享茂婚戀,以增加自身財產為目的受贈取得的大額婚前婚后財產,均屬可撤銷范圍。
另根據(jù)離婚后財產糾紛一案判決書顯示,翟欣欣在離婚過程中采取脅迫手段,使蘇享茂陷于恐懼而作出非自愿意思表示,符合可撤銷行為的法律特征。
相關判決書內容截圖來源:紅星新聞
相關判決清楚表明,動機不良以及手段不光明磊落的獲得財產方式,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即便簽有協(xié)議,由于違背一方的真實愿望,也可以撤銷的。這個判決符合普通人對公序良俗的認知,就是蓄意圖謀財產的惡行不能任其得逞,法律當以懲惡揚善來撫慰世道人心、維護社會良好風尚。
常言道,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男女之間的交往也是如此,如果以金錢為目的去戀愛,這種“戀愛”就會變味,通過“戀愛”謀財一向為人所不齒,因為不道德,所以要被人唾棄。如果以金錢為目的去結婚,這種婚姻就形同“買賣婚姻”,有的相當于騙婚,婚姻關系注定不會牢固,不會長久。
本案中涉及的兩位主角從相識到離婚再到男方選擇自殺,一共不過160天,半年時間不到,就從戀愛的“甜蜜”走到婚姻的崩潰與人生的絕望,令人嗟嘆。有網友甚至懷疑,女方是否為圖謀財產而蓄意騙婚,要不然,何以在短短時間內上演了這樣的驚心戲碼。還有的網友認為,女方謀財?shù)氖侄谓谇迷p勒索。
判決書內容截圖來源:紅星新聞
不管怎樣,“婚戀過程具有明顯的經濟特征”“在離婚過程中采取脅迫手段”這都違背了婚戀的美好初衷。常言道,有緣千里來相會,夫妻同心,其利斷金。美好姻緣靠真誠與真心來維護,如果以占有財產為目的,機關算盡,到頭來終究是一場空。
一審判決翟欣欣退還蘇享茂家屬現(xiàn)金、汽車共近千萬元以及撤銷翟欣欣海南、北京兩套房產的個人所有權。這印證了那些亙古不變的道理: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能要,不該拿的不要拿,出來混都是要還的,不是自己的,吃進去多少就要吐出來多少。
常言道,正義會遲到,但不會缺席。古語云,為惡必殃,天理昭彰,報應不爽。說的都是一個意思,善惡到頭皆有報,作惡者終會為自己的惡行買單。判決對那些動機不良的謀財者是當頭棒喝,別以為有心機就能占到便宜,法律不會放過任何一個壞人!
(來源:極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