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法官,太感謝您了,跑了這么遠尋找被告,幫我們企業省了公告費,還收回了這么多貨款。”原告企業激動地對辦案法官于濤說道。
輝南縣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于濤在若干起銷售代理合同糾紛當中,充分體現司法為民原則,不辭辛勞尋找被告,完成法律文書送達,并將案件調解結案,獲得贊譽。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原告公司來到法院起訴五起銷售代理合同糾紛。經詢問原告,被告都處于省外,且電話不接,住址不清晰,經過立案庭庭長于庭長深思熟慮,出發!尋找被告!按照每個被告住址,詳細計劃出發路徑,精確到小時,盡可能縮短時間提高效率。
第一站:四川成都。該地有兩個被告,但是于庭長到了本地,還是找不到二被告確切住址,故找到被告所在地法院協助查詢被告住址,在互聯網查詢工商注冊信息,找到二被告公司,有了確切住址,但是溝通調解仍然不愿見面,后進行電子平臺立即送達,確定開庭時間,組織網上開庭。
第二站:四川金堂縣。兩個被告其中一被告擔保人去世,另一被告被告債務人在河南省。
第三站:湖南汨羅。兩個被告,均表示愿意調解,于庭長立即送達起訴材料,組織立案庭調解人員在輝南縣本地連接被告網絡進行網上調解,達成協議后,當天出具調解協議,當天結案!
第四站:河南信陽。尋找第二站債務人蹤影,看到法官的到來,被告非常震驚,未曾想千里之外的法官能夠找到自己面對面進行調解。于庭長向他介紹被告需要承擔的權利義務,被告愿意接受調解,當場還款。
第五站:河南駐馬店。一被告聯系不上,但聯系上被告母親,在其母親的協助下,與被告進行溝通,通過電子平臺進行送達。
就這樣,于庭長五天時間跨越三省,奔走在6300余公里上, 為涉訴企業尋找被告,身體力行的為企業精準服務,高效化解涉企糾紛,助力優化營商環境。切實減輕營商案件當事人的訴累,讓企業安心經營,為創建和諧穩定的營商環境,護航企業良性發展助一臂之力。
原標題:《優化營商環境|6300余公里三省五地尋被告,護航企業良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