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一家商貿公司請上海某網絡公司旗下的明星曹某某直播帶貨,該公司交了7萬預付款后,曹某某帶貨3個多月,僅完成278元的銷售額,該公司要求退還直播服務費遭拒。3月16日,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法院通報該案結果。

簽訂直播服務合同后,南寧某商貿公司支付了7萬元預付款。
南寧某商貿公司主要經營迷你榨汁機、加濕器等小百貨。2022年1月,該公司看中上海某網絡公司旗下的明星曹某某,曹某某參演了國內不少古裝劇,有一定影響力。去年1月9日,兩家公司簽訂了一份《直播推廣服務合同》,由曹某某直播帶貨,南寧某商貿公司支付20萬元的直播服務費,在2022年4月30日之前,曹某某在直播間銷售額要達到100萬元;如果未達到,上海某網絡公司要退還直播服務費,并支付已付金額100%的違約金。

雙方簽訂直播服務合同。
合同簽訂后,去年1月21日,南寧某商貿公司向上海某網絡公司支付了7萬元的直播服務預付款。合同簽訂后,曹某某在直播間僅成交278元,未達到銷售目標。南寧某商貿公司要求退款,經核算,雙方確認應退還金額為69722元,卻一直未果。

直播3個多月,僅完成278元,雙方協商退款事宜。
南寧某商貿公司訴至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法院,上海某網絡公司拒不到庭,法院缺席審理。
法院認為,雙方的合同合法有效,上海某網絡公司未按合同約定完成直播任務,除了退還南寧某商貿公司69722元服務費外,還要支付69722元違約金。
主辦法官告訴南國早報全媒體記者,該案中,南寧某商貿公司能勝訴,是因為在簽訂合同時,已經明確了雙方的責權利。該案也提醒商家,無論是委托方,還是受托方,都要量力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