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滴滴出行宣布經過全面整改,即日起恢復新用戶注冊。加上1月13日,央行公布螞蟻集團等14家大型平臺企業已基本完成整改,以及去年12月,騰訊至少獲批了六款游戲版號。這三件事算得上平臺經濟整改過程中最受關注的進展,且均是市場期待的好消息。結合近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支持平臺經濟健康持續發展,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大力發展數字經濟,提升常態化監管水平,支持平臺企業在引領發展、創造就業、國際競爭中大顯身手,相信平臺經濟將迎來發展新階段。
通過滴滴的剎車與重啟,要準確認識到,當初監管介入是因為企業違反了法律法規;現在企業能重回市場是因為其在法律指導下,合規經營取得了重大進展,達到或基本達到相關法律要求。平臺經濟是我國民營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其他行業的民營經濟一樣,都在我國經濟發展中不可或缺,犯了錯,改正了,國家將繼續鼓勵其健康持續發展。
觀察近兩年的監管實踐,適應平臺經濟不同發展階段,國家正逐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從審慎包容監管向常態化監管過渡,監管理念越來越體現出“法治”底色,強調依法依規。通過一系列公開、具體、明確的制度性文件,為市場主體提供穩定政策預期,便于其作出長期規劃,避免誤判、短視導致短期行為。用專家的話來說,常態化監管的內涵就是依法監管。
近幾年,我國新修訂或新出臺了《電子商務法》《廣告法》《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反壟斷法》等法律。2021年,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牽頭制定的《互聯網平臺分類分級指南》以及《互聯網平臺落實主體責任指南》已公開征求意見。今后大概率還會有新法出臺,但“以規范促發展”的原則不會動搖。對企業來說,有法可依是利好,有利于企業進行內部合規對比,減少突發經營風險;對監管來說,有法必依是要求,有利于消除市場對監管政策不確定性的擔憂。二者結合,將為平臺經濟營造更穩定政策預期,有利于行業健康持續發展。
中國平臺經濟處于全球第一方陣,為我國經濟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有專家認為,作為發展數字經濟的主力軍,平臺經濟正進入與實體經濟高度融合、價值共創、紅利共享階段。這也許是“滴滴們”開啟新行程后應設定的新目的地。平臺企業普遍體量很大,用戶動輒上億,但無論規模大小,企業本質仍是市場主體。對平臺企業的規范應尊重市場規律,營造有利于包括平臺企業在內的所有市場主體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平臺企業也應遵循市場規律,在公平競爭中實現自身價值。滴滴完成整改后,隨即恢復新用戶注冊,重新參與市場競爭,正體現了推進平臺經濟治理的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方針。這也是引導平臺經濟發展的“方向盤”。
滴滴重新出發了,相信市場和其他平臺企業能從中增強信心,抓緊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