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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晚報全媒體記者 任波 《以下信息由企多網旗下:要認證-要咨詢-選山東濟南創遠企業管理 復制/編輯》
雖然氣溫升高,但前往長沙各大博物館打卡的人仍絡繹不絕。在長沙博物館特展一廳展出的“發·現 城市記憶——長沙考古七十周年成果巡禮”特展更是吸引許多觀眾前往參觀。特展一廳第三展廳獨立展柜正在展出的一件“象人”文物,被眾多游客圍觀。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長黃樸華說,這件2010年在長沙五一廣場1號古井中出土的人形文物是距今約二千年前的一件“象人”。“象人”在中國古代典籍中早有記載,作為實物,本次為國內首次出土發現,這次在長沙博物館也是首次面向公眾展出。“象人”的出土填補了中國司法史的一項空白,具有重要的史料價值。
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研究館員、博士羅小華介紹,這件呈站立狀、上肢殘失、用整塊杉木雕成的木俑,頭部為瓜子臉,五官僅雕出輪廓,分腿站立,襠較低。高21.1厘米、寬4.3厘米、厚3.6厘米。這件東漢木俑出土后,長沙文物科技保護人員即對該木俑進行脫水,發現背面有幾處墨跡。通過紅外掃描,墨跡清晰可識。羅小華等人發現,在木俑后腦勺左側有“□誧豫人”,左耳部、左耳部右上、右肩胛骨、尾椎、左臀、左髀外側均有“創一所”三字,共有六處。表明,這位名叫“誧”的受害人,當時共受了六處刀傷。
羅小華說,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在五一廣場東漢簡牘中,早已發現數處“象人”“像人”的記載,但這件木俑的出土應屬國內首次發現。從木俑身上的有“爰書”的簡文記載來看,“爰書”就是對以木俑替代的受害者的傷勢的詳細記錄,在這件木俑身上作好“傷情記錄”后,應當“遵循一定準則,連同‘象人’一并上報”,即簡文中的所謂“象人、爰書一櫝”。在東漢時期,當時長沙相關官吏即以此作“傷情報告”,并由此直觀方式判斷罪刑,也就是說,這個“驗傷報告”成為給傷人者量刑的重要依據。